办理休学指南

发布时间:2011-12-28浏览次数:56

办理休学指南

 

 

学生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休学学籍异动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至各部门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交学院,然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至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如因休学办理退学费的同学请于周一或周三下午带好当学年学费收据,至教务处办理学费退费手续。

注:新生入学三个月后才具有学籍,才可以办理休学。新生入学不满三个月请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化工学院受理地点

第三学科楼C316

教务处受理地点

奉贤校区行政楼152

教务处受理时间

每周一、三下午1:00-4:00(寒暑假、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