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7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

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


依据市教委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费使用要求、学校激励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我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和学校下达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特提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

  1. 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分配模型下达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激励计划经费。


  1. 经费分配对象

2020-2021学年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在岗在册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包括辅导员和实验人员。学校配套经费主要用于激励二级学院行政教辅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同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1. 经费分配原则

  1. 激励计划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定向激励,体现差异。

  2. 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费使用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围绕教学激励项目,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关键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一学年教师的投入时间和精力、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培养质量、激励成效等内容,制定以教学绩效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激励计划”经费分配办法。


  1. 经费分配方案

按如下公式计算:

M=M1+M2+M3;其中,

M:学校下达到化工学院激励计划经费;  

M1:学院教师的激励计划津贴;

M2:学院激励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费(约占总经费2%);

M3:学院重点教学工作专项(约占总经费5%)。

学院重点教学工作专项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在线课程建设及申报;应用型本科、中本贯通项目申报及运行管理;新工科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及VR实验室建设及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成果奖、重点课程、精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实验中心建设及申报;以及其他经学院认定的教学重点工作。



学院教师津贴=基数(基本系数+其它各项系数)在岗时间系数

机关双肩挑教师津贴=基数[(基本系数+坐班答疑系数+教授副教授上课系数)0.25+其余各项系数)在岗时间系数

学院行政教辅人员津贴=基数(平均系数+激励计划组织系数) 在岗时间系数


基数

1、基本系数

2、坐班/自习辅导答疑系数

3、本科教学工作量系数

4、教授、副教授上课系数

5、参与激励计划教学改革系数

6、教学团队建设系数

专业责任教授

核心课程责任教授

青年教师导师制

根据下达学院总经费统筹计算

1

0.3~0.4

0~0.2

0.1

0~0.5

0.1

0.1

0.05


说明:

1、基本系数。

1)学院教师包括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实验员和辅导员。基本系数每人都有,其它系数根据个人参与情况累加。

2)基本系数计算时考虑如下因素:

对于在20209~20216月期间退休的人员,按照其工作时间的长短计入总人数(如张三今年12月退休,按4个月有效时间计,一学年总共10个月,则张三的在岗时间系数折算为0.4)。

对于在机关任职的双肩挑人员,每个人按照0.25计入其学科归属的二级学院总人数,其余的0.75计入机关人数。

对于20209~20216月期间退休的行政教辅人员,人数的折算方法同专任教师。

对于外派工作人员,在其离开期间按其所在岗位的基本系数计算激励津贴。


2、坐班/自习辅导答疑系数。

当年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实验员、辅导员需在每学期初填写坐班/自习辅导答疑表格并严格按照约定时间组织实施学生答疑辅导工作。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答疑次数,专任教师(讲师)计0.4系数,专任教师(教授、副教授)计0.3系数,学生辅导员计0.4系数,实验员计0.4系数。


3、本科教学工作量系数。

学院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当年度(20201~202012月)教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计入)在301~400之间的,计0.1系数;401及以上的计0.2系数。


4、教授、副教授上课系数。

当年度(20201~202012月)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且达到激励计划基本要求的计0.1系数。


5、参与激励计划教学改革系数。

以下所有计算在参与激励计划改革的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1~202012月,截止时间为20201220日。认定程序为:本人申请、教研室主任核实、学院认定。如同一教师出现下列多种情况累计的,最高系数不超过0.5

1)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类别中荣誉课程计0.15系数,示范课程计0.10系数,其他课程计0.05系数(需提交课程思政教学大纲和教学案例)。同一教师承担1门次以上课程思政项目的,系数不累计。

2)开设教授前沿课、通识课。课程需和化工学院专业相关,且主体学生受众为化工学院本科生。新开计0.1系数;续开计0.05系数。同一教师承担1门次以上前沿课、通识课的,系数不累计。

3)新增专业选修课、双语课/全外语课,计0.1系数。同一教师承担1门次以上专业选修课、双语课/全外语课的,系数不累计。

4)新增校企合作课程、校企合作实验项目、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计0.1系数。同一教师承担1门(项)次以上校企合作课程、校企合作实验项目、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系数不累计。

5)新增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计0.1系数。

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单位出版应用型本科教材,主编计0.2系数;副主编计0.05系数;参编不计。同一教师出版1本以上应用型教材的,系数不累计。

7)发表教改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0.05系数,其他作者不计。同一教师发表1篇以上教改论文的,系数不累计。

8)各类教学奖项,教师获校级教学奖励的(第一排名)计0.05系数;教师获省部级教学奖励的,第一排名计0.2系数,第二排名计0.05系数;教师获国家级教学奖励的,第一排名计0.4系数,第二排名计0.1系数,第三排名计0.05系数。同一教师获多项奖励的,系数不累计。

9)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经学校立项支持),获得省部级奖项的(三等奖及以上),第一指导教师计0.1系数;获得大区级(如华东赛区)奖项的(三等奖及以上),第一指导教师计0.2系数;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三等奖及以上),第一指导教师计0.3系数,第二指导教师计0.1系数。

10)担任学院教学督导,完成全年听课和各类教学检查工作,计0.1系数。

11)担任学院学生班导师工作,计0.1系数。

12)担任学科型社团导师、社会实践导师、创新创业导师、社区指导教师等,计0.05系数。


6、教学团队建设系数。

(1) 专业责任教授团队负责人,承担相应团队建设任务,团队负责人计0.1系数。

(2) 核心课程责任教授团队负责人,承担相应团队建设任务,团队负责人计0.1系数。

(3)青年教师导师制,承担青年教师教学指导任务,导师计0.05系数。


五、实施流程

1)学院下发《教学激励计划登记表》,由教职工个人填写登记表参加的教学激励计划内容并签字确认;

2)教研室主任审核本教研室教师、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实验员(包括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员)、学院书记审核辅导员申请表、院办主任审核行政教务人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学院对教师登记表进行统一审核,确认无误后,按化工学院激励计划津贴分配方案进行核算并进行院内公示。

4)院内公示后发放激励计划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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