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导师制

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1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导师制

 本科生科研导师制是以教师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基础,让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以科研实践为纽带,促进教学相长,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应用的转化。从而更好地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

一、本科生科研导师制实施的意义

 (1)本科生科研导师制贯彻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导师的特长、优势与学生的爱好紧密结合,体现了“个性化培养”的要求,有利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科研导师制为大学生科技创新、挑战杯、创新性实验和毕业论文等环节提供一条龙指导,能有效提高这些创新性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为继续深造或就业创造条件。

 (3)科研导师的主要职责在于科研指导方面,可以与辅导员、班导师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人才培养局面,也有利于学风班风建设。

 (4)科研导师与学生定期交流,使因材施教成为可能,个性化教育色彩浓厚,也可以弥补高校普遍施行的班级制群体教育在个性化培养方面的先天性不足。

 (5)科研导师既是导师又是课题负责人,承担着教学与科研的双重任务,科研导师制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学校“产、学、研”机制的发展。

 (6)科研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导师和学生一起经历科研攻关的艰辛、成功的喜悦,也一起体会失败的痛苦,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

二、本科生科研导师制培养模式

 化工学院有着相对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科研基础,具备了实行科研导师制的条件。基于此,我们结合化工学院的教师人数、学生实际情况,提出了构建“本科生‘1+3’科研导师制培养模式”的思路。

(一)“1+3”科研导师制培养及运行模式

 “1+3”科研导师制培养模式则分两个阶段进行,“1阶段”即一年级,“3阶段”即2-4年级,共3年。其中“1阶段”每个自然班级配一位班导师,在新生入学教育前推荐完成,在入学教育中即开始向学生灌输科研思想,培养科研意识。以召开班会、现场参观等形式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接触其他指导老师,了解各位导师的科研情况,并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3阶段”科研导师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初通过“师生互选”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及学生的整体表现实行“双向选择”,但并非所有学生都必须选择导师。一年为一聘期,聘期结束进行考核评优。导师可以劝退不合格的学生,学生也可以在下一聘期更换导师。 “3阶段”导师除了负责科研指导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德育、就业指导等职责。本科生“1+3”科研导师制培养模式框架及运行模式分别如图:


 “1+3”科研导师制培养模式框架图

科研导师制运行模式图

(二)导师遴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熟悉各教学环节及培养过程,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经验。

3、导师实行聘任制,导师任期一轮为3年,每年均可增补,不称职者及时解聘。

(三)考核及激励措施

1、导师工作每年考核一次,为导师做出工作鉴定,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2、从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竞赛获奖、就业及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对导师和学生进行考核。

3、导师的考核结果将在教师岗位聘任中体现

4、学生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并给予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