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大类招生实施方法,2020级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学生首先在高考招生时统一由试点学院录取,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为做好2020级应用化学专业分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方向分流的说明
1.本次化工学院2020级应用化学专业方向分流,将分为精细化工和表面精饰2个方向。
具体专业方向分流方案如下:(各班人数参照2020年招生计划,实际人数按照2020级新生实际报到人数确定)
应用化学(精细化工)64人;应用化学(表面精饰)54人。
2.按专业方向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的原则进行分流。即依照专业方向志愿对综合成绩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以学院公示为准,如果第一专业方向志愿未能满足,将参考第二专业方向志愿,如果出现同分同专业方向的情况,则依据第一学期的成绩加权平均分(体育除外)、第一学期体育成绩和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分数的综合分数,得分高者择优录取。
3.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满应用化学专业所有方向志愿,若未填满且未被已填志愿录取,视为同意按调剂志愿录取。
4. 综合成绩的构成
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第一学期的成绩加权平均分(体育除外)(70%)、第一学期体育成绩(10%)、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分数(20%)。
二、专业方向分流时间及流程
1.2021年5月6日,召开化工学院2020级应用化学专业方向分流启动大会,公布《化工学院2020级应用化学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学院组织2020级应用化学专业学生召开专业方向介绍会。
2.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学生根据条件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3.专业方向分流
2021年5月13日,学院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统计学生报志愿情况,并根据方向分流方案,公示学生综合成绩构成及排序及各专业方向推荐名单。学生对成绩和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17日前向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反映。
4.仲裁与调整
1) 2021年5月18日,学院向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方向分流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三日。
2)公示期间,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申诉、信访、接待工作。
3)如学生对方向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方向分流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由学院方向分流工作小组审议决定,并报学校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专业方向分流结果
分流结果确定后向教务处、学生处备案。学生应该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方向就读,学院进行相关教学及管理工作。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