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编辑:徐同玲 发布时间:2026-05-18 点击:

根据国家、上海市文件规定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导师、专家组的作用,采取“申请-考核”选拔机制,科学选拔人才,着重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依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博士学位授予点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秘书处设在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依据教育部及上海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申请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并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学术评价和综合考核,作出考核成绩。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确保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安全、平稳进行。

二、报考条件

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秘书处负责组织对申请人学籍学历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四、初审遴选

1.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术成果、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评价(占比50%),导师(组)对申请人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占比50%),满分100分,初审遴选成绩高于70分方可进入综合考核。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不予通过:

(1)考生思想政治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2)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综合考核

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科目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外语水平及专业综合能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考核专家组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等。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研究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3.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满分100分。

六、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1.总成绩=初审遴选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2.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拟录取考生因各类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优先次序递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点及时公布复试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时进行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本办法由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点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主页 https://chenv.sit.edu.cn/

联系人:司老师

电子邮箱:gaigaisky@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7231

  • 学校地址:上海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 电话:60877231

版权所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沪公网安备31012002003754号    沪ICP备090001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