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
毕业要求是专业出口质量的重要标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出口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是专业持续改进的前提。为规范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机制与方法,依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评价目的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的重要保障机制,是专业持续改进的基本前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通过收集和确定体现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相关评估数据(包括课程质量评价数据和学生表现评价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和结果解释,对应届毕业生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做出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判断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评价原则
以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对专业出口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教学和持续改进过程。通过评价,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实施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各专业,均需按各自专业的认证标准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及毕业要求进行达成情况评价。
评价周期
每年6月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问卷调查;每年9月针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分析结果综合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数据来源
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和课程质量评价分析数据。
责任主体
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导成立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的主要组成为: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为评价小组组长,专业责任教授为副组长,评价小组的成员为各课程小组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年级辅导员和1-2名企业、行业专家。
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和数据统计;课程质量评价分析报告由任课教师或课程团队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和审查本专业各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分解和相关主要支撑课程的合理性;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收集数据,实施评估,撰写报告,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评价方法
直接法
直接法以课程质量评价结果为依据,通过课程分目标的达成情况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分目标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情况,分析说明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依据课程、实验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三创实践等各项教学活动考核成果,进行教学活动对该条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指标点达成度=Ʃ各课程达成度评价值。计算各门课程评价结果,求出相应的指标点达成度评价结果,取各指标点达成度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度直接评价结果。以制药工程专业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与能力的达成情况为示例见附件1。
间接法
间接法以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为主,每年学生毕业之前进行。由学院学生办公室分发问卷、收集、统计。问卷调查的样式参见附件2,问卷结果的统计参见附件3。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